深圳刑事案件律师

-- 深圳刑事案件律师王律师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文章详情

家人给老人脚上栓铁链 把老人锁起来涉嫌虐待老人

2017/12/26 11:25:53 深圳刑事案件律师

家人无奈给老人脚上栓铁链

10月15日上午9点过,沙坪坝烈士墓转盘旁的一家小面馆里围满了人,大家都围着一位穿戴还算整洁不像流浪者的婆婆展开了讨论,原因是老人右脚上被人拴了一根铁链子,脚踝处还有一把铁锁。随后沙区110民警到达现场对婆婆进行详细询问后,发现她口齿比较清晰,能说出自己的基本信息。民警开车带着老人在附近的小区挨个询问找找到了老人的家人,家人承认因老人经常往外边跑,而家人都在上班无法给予照顾出于无奈才将老人锁上。

把老人锁起来涉嫌虐待老人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方式,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

虐待罪的特点:1.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亲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公婆、儿媳、兄弟姊妹等。2.必须是加害人故意的虐待行为。虐待方式主要有:肉体折磨,如捆绑、殴打、冻饿;精神摧残,如侮辱、漫啜、讥讽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禁闭等。3.虐待行为是恶劣的、长期的、一贯的。如果只是偶尔打骂、吵骂,或者态度粗暴等不能视为虐待行为,不构成虐待罪,但也应予以批评教育,向老人赔礼道歉。

《宪法》第四十九条第3款: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条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虐待罪没有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只有被害人向法院自诉,法院才处理;引起重伤、死亡的,则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已有809位网友浏览过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