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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此种事故责任

2017/11/17 13:33:10 深圳刑事案件律师
  怎样认定事故责任
  上午10点左右,我村一农用三轮车载几名村民走亲戚,行驶在省道定龙线定龙收费站直县城路段。在正常靠右路边行驶过程中,因为看到路边有亲友在走动,想停下车和这些村民打招呼,车还没停稳,被后面一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大型货运汽车追尾,农用三轮车被汽车撞击后失控侧翻在边沟里,车厢内和驾驶员共7人被甩出车外,致使多人不同程度受伤,三人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观察,所幸没有性命之忧。我想问:这样的情况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假如出现交警部门偏袒货运汽车方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你方次要责任的可能性是大;如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也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解决。
  一般停靠时应停于机动道路最右侧,另外农用三轮车严禁裁人,所以估计你方可能至少被判次要责任。
  追尾事故后车责任大些,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
  相关法律知识:
  新出台的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列举的交通参与者170余种交通行为,以分数方式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人的过
  错进行量化,用分值划为10分、6分、3分三个档次,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该标准规定,一方当事人具有本标准情形的,另一方当事人无引发交通事故过错的,具有本标准情形一方负全部责任;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具有本标准情形的,按计算分值认定事故过错责任,分值大的负主要责任,分值小的负次要责任,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具有同一档次分值,或各方当事人分值相差在10个百分点的,负同等责任。该标准还规定,对未造成人身伤亡、车辆碰损单车在2000元以下的事故,适用简易程序现场快速处理。
  交管部门介绍,该标准适用原则有3点:一是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责任应在事实基本清楚,相关证据基本查明当事人有过错,且过错与交通事故后果具有因果关系;二是当事人具有交通违法行为,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事故过错责任;三是尊重交通参与者合法、平等使用道路权利,侵犯他人道路通行权、优先通行权的,为认定当事人事故过错责任的首要因素。
  交管部门还介绍说,该标准还规定,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交管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应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不认定当事人事故过错责任;遇有该标准没列举情形的交通事故,由市交管部门专门机构集体研究,可不适用本标准确认当事人事故过错责任;该标准实施前已认定事故当事人过错责任的,不适用该标准,尚未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适用该标准确认当事人事故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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