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报讯用高达百万元的“中介费用”换取土地转让,从而将时任高新区建设发展规划局环保处长翁晓松“拉下水”。在翁晓松被以受贿罪判刑后,安徽麦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兰某某及总经理汪某某也身陷囹囫。昨日合肥市检察院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将两人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指控,2001年3月,安徽麦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了在合肥高新区建立安徽麦柯科技园的立项批复。当年4月,麦柯公司取得了高新区内编号Y2-9地块的使用权。麦柯公司后因资金问题无力进行建设,公司总经理召开股东会决定转让土地。如能以每亩25万元的价格转让成功,付10万元人民币,超过25万元每亩再支付超出部分的1/3。麦柯公司副总经理汪某将此信息告诉翁晓松。2002年8月,上海正润房地产有限公司欲在合肥投资。翁向他们介绍了麦柯公司拥有Y2-9地块,可以建造别墅以及规划审批报建等情况。同年9月18日,上海正润房地产有限公司和麦柯公司为了规避法律,达到转让土地的目的,决定共同成立合肥润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定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合肥润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取得Y2-9地块的规划审批手续后,麦柯公司以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合肥润柯公司,由上海正润房地产有限公司独立开发Y2-9地块。
2002年10月15日,合肥润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高新区建设发展规划局环保处递交了“关于维多利亚休闲度假中心规划设想的请示报告”。2002年12月10日,翁晓松出具审查意见为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并办理了维多利亚休闲度假中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5月,麦柯公司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了合肥润柯公司。
2003年4、5月份,翁晓松向汪某提出要100万元人民币,汪某先给翁晓松10万元现金,2003年7月,通过转账给翁晓松9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