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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偷税漏税需要什么证据?

2023/11/2 16:43:03 深圳刑事案件律师

举报偷税漏税需要什么证据?

  根据《税务违法行为举报管理办法》,举报人至少应当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地址、税务违法行为线索等信息。举报税务违法行为必须实事求是,对所提供举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告、捏造事实。

举报偷税漏税需要什么证据?

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逃税金额超过5万元且占各税种应纳税额10%以上的,可能会被判刑。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已缴纳应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用前款所列方式,对已代扣、代收的税款不缴、少缴,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多次而未处理的,按累计金额计算。
  有第一项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需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且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偷税漏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罚款的,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除外。

哪些行为什么是偷税漏税?

  1.擅自采用伪造、变造、隐匿、毁坏账簿、会计凭证的方式。
  例如,行为人设立虚假账簿、会计凭证;伪造账户或创建两个账户;篡改、涂改账簿、会计凭证的;故意隐匿账簿、会计凭证的;销毁已使用或未过期的账簿、会计凭证等。
  2.账簿多列支出、少列收入或者少列支出。
  例如,在账簿中填报大量超出实际支出的金额,以抵消或减少实际收入。
  3.采用虚假纳税申报方式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后拒绝申报的。
  4.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深圳刑事案件律师提醒您,擅自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账簿、会计凭证,或账簿支出多列或者未列列、少报收入、税务机关通知后拒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不缴或者少缴代扣代缴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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