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是指明知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受贿犯罪、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并隐瞒事实的非法所得和收益。并隐藏其来源和性质。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犯本罪的,没收上述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构成洗钱罪的,没收实施“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