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取得的证据是否有效?
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具有法律效力,通过不正当、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不予采信。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定罪量刑事实有证据支持;所有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核实属实;综合全案证据,查明的事实已消除合理怀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以及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被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充、纠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充、更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发现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判决的依据。
刑事证据不足的案件如何处理?
深圳刑事案件律师提醒您,刑事证据不足的案件按如下处理:
1.如果在侦查阶段,警方认为证据不足,将直接撤案。如果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案件,检察院会建议警方撤案,也可以直接决定不起诉。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的证据必须可靠、充分。一切案件量刑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能掉以轻心。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罚,应当作出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