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放纵走私罪的标准是什么?
走私罪的起诉标准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走私行为,并阻止其发生。因情节严重,正在接受调查。
1.从事走私犯罪的;
2.因走私应收国家税款累计损失达到10万元以上的;
3.从事走私行为3次以上的;
4.走私、索取、收受贿赂的;
5.其他严重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
海关工作人员在查询中诈骗、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走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对象要求。本罪的对象是国家海关监管系统。海关是国家的出入境监督管理机构。
2.客观要求。本罪的客观方面是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纵容走私,情节严重。
3.主要内容。本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主体,即海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求。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营利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有希望或者放任的行为。以公正的态度对待此类后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
逃汇罪与走私罪的区别是什么?
1.逃汇罪的客体是国家外汇管理制度,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深圳刑事案件律师提醒大家的是,走私罪的犯罪对象是对外贸易管制。
2.逃汇罪的客体仅限于外汇;走私罪的客体比本罪广泛得多。它包括所有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包括外汇,或需要缴纳关税的货物和物品。
3.客观表现也不同。